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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训管理办法 | 热 |
内训管理办法 | ||
作者:天一 文章来源:北京天一恒业咨询 | ||
【阅读字号:缩小 放大】 更新时间:2009-8-18 23:37:29 | ||
训积分和相关情况; 第十五条 每月统计一次,优秀给予表彰。全年核算,与绩效挂钩; 第十六条 半年度没有完成培训积分的,不允许评优,下半年度不允许上调工资; 第十七条 内训学员评分标准: 1. 每次参训,获2分; 2. 因值班或者公出不能参加内训,获1分; 3. 无故缺席者,负5分; 4. 参加内训时,如果采取分组PK形式,冠军团队成员,获3分; 5. 参加内训时,如果采取分组PK形式,成绩最差团队成员,负3分; 6. 参训人员未上交《内训反馈表》或者上交后未通过人力资源部审核者,每缺一张所在部门员工每人负1分; 7. 内训后上交内训心得者,经人力资源审稿通过后,获2分,文章最终被刊出在培训专栏者,再获1分; 8. 对于参与情况特别突出者或者特别消极者,人力资源部提名经参训人员通过后,可不参考以上标准,酌情赋分; 第十八条 每次内训将通过《内训反馈表》对主办部门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主办部门员工评分唯一依据。主办部门员工评分标准: 1. 整个内训满意度S达到S≥95%时,部门各员工获7分; 2. 整个内训满意度达到85≤%S<95%时,部门各员工获4分; 3. 整个内训满意度达到75%≤S<85%时,部门各员工获3分; 4. 整个内训满意度在S<75%以下时,部门各员工获2分; 5. 主办方内训如未上交总结报告或者总结报告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部门成员将负5分; 6. 主持人满意度S达到S≥95%时,主持人获4分; 7. 主持人满意度S达到85≤%S<95%时,主持人获3分; 8. 主持人满意度S达到75%≤S<85%时,主持人获2分; 9. 主持人满意度S在S<75%以下时,主持人获1分; 10. 对于主办方和主持人表现特别突出者或者特别消极者,人力资源部提名经参训人员通过后,可不参考以上标准,酌情赋分; 第十九条 &nb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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